教研资讯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广西)2026年9月公开招聘2名顶岗教师(控制数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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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广西)2026年9月公开招聘2名顶岗教师(控制数人员)公告

2026年9月4日8 次阅读

  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原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是北海市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公办寄宿制完全中学,坐落于北海市海城区,2015 年正式办学。学校占地 85 亩,开设初中、高中学段,实行封闭式寄宿管理,校园硬件设施完善,配备标准化教室、科创实验室、体育馆与舒适学生宿舍,办学条件优良。

  学校秉承北师大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校训,践行 “做扎根的教育” 办学理念,依托北师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行导师制,关注学生学业、心理与个性成长。学校师资实力雄厚,汇聚正高级、高级教师及一批区市级骨干教师,组建多个名师工作室,教研氛围浓厚。

  学校以科技创新、体育艺术为办学特色,机器人等科创项目屡获自治区、国家级竞赛奖项,是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学校坚持五育并举,深耕课堂教学,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北海地区培养大批优秀学子,是北部湾地区颇具影响力的优质公办中学。

  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控制数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3周岁。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9.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9月3日8:00-9月9日18:00期间进行线上报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顶岗教师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lxh18577992307@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学校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凡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因学校工作需要,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若未达到1:3的,经学校集体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

  4.学校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进行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并在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到本人。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2.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等流程后,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将按程序备案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四、福利和待遇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待遇按照我市市直学校顶岗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9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以上公告,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9—3919539。

  北京师范大学北海实验中学

  2026年9月3日